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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谈论最近最热门、谈论最多的电影,那一定是《 》。上映10天后,官方总票房超过37亿元。每日单天票房占比80%以上;在豆瓣上,33万人给了它7.6分;打破了十几项电影纪录。在任何社交媒体上,都有数不清的网友参与了《 》的讨论。
在电影上映的第四天,一位自称“导演郝平”的网友在他的社交媒体账户上发帖称, 》侵犯了他人的商标权。
根据企查查App消息,近日博纳影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注册“ ”商标,涉及健身器材、办公用品等国际分类,目前该商标的状态正在注册申请中。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之前,“ ”商标已经被许多人注册。
商标被抢注
这一消息在互联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许多网友感叹这些人起步太快,并称他们没有底线。
根据天眼查平台的搜索结果,“ ”商标已经被多家自然人和公司申请注册。国际分类包括社会服务、服装、鞋帽等。该商标目前处于“商标注册”和“待实质审查”状态。
电影商标热度持续升高
根据国家电影资助“中国电影票房”App的数据显示,年中国大陆电影总票房达到.74亿元。蓬勃发展的电影市场也导致了知识产权不公平竞争案件的增加,最常见的是版权和商标权。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很多出品方在电影上映前就开始布局知识产权,如:《少年的你》《刺杀小说家》《你好,李焕英》《唐人街探案》等电影在上映前早早就已被注册成为了商标。
可能有朋友会问,为什么一定要将电影的名称注册为商标呢?
答案很简单:当著作权不足以支撑电影所带来的商标利益时,将电影名称注册为商标就成为为电影衍生品提供法律保护的必要手段。
以《 》为例,如果在拍摄前或策划阶段就注册了名称,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然而,一些网友认为没有什么好担心的,部分原因是“ ”这个词意义非凡。
业内专家表示,在电影上映前进行商标注册是保护知识产权的一种方式。双方及自然人应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品牌保护,以免给一些“热心人”提供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