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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注册商标,一直以来屡禁不止,但没想到这次竟把黑手伸向奥运健儿,想拿奥运冠军当炒作手段,对此中国奥委会更是郑重警告,应及时撤回和停止实施商标注册申请,并且人民日报也痛批这种不良风气,但他们显然并不当回事,甚至还狡辩称这都是“巧合”。
那么注册商标真如他所说的,完全是“巧合”,还是早有预谋,奥运会除了是一场体育的盛会,还是一场商业的盛会,因为在国民庆祝奥运健儿夺冠时,却有一些无良企业盯上了奥运冠军的流量,开始恶意抢注相关商标,为了就是谋取利益,然而却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除了给“本人”带来名誉上坏处。
并无其他好处,尤其是在本人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并且有媒体通过调查查询发现,只要一有运动员夺冠,他的名字就会被抢注,例如一家做运动建材的企业,在汪顺夺冠后,立马抢注了41个汪顺的商标,涉及的领域堪称是无所不用,比如美容美发,垃圾回收,医疗器械等。
而这与运动建材有什么关系吗,可以说为了抢注商标无所不用其极,不过相比于汪顺,全红婵却比他严重得多,作为中国跳水界的新星,而且还是年仅14岁的奥运小将,可以预期运动生涯还有很长的一段路,再加上有为母治病这一孝顺事迹,因此全红婵这个商标,就成了注册重灾区。
甚至可以说是被疯抢,连带“杏哥“也没能幸免于此,根据商标网显示,在全红婵夺冠当天,就有某电气科技开发公司,申请注册全红婵做商标,类别包括日用品、服装、即食食品等,而更为夸张的是,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用相关名称注册了10次,用于啤酒、珠宝钟表,健身器材甚至科学仪器。
但这还没有完,在发现全红婵这个商标,已经因为申请的次数过多,而无法继续申请,把全红婵的花名“杏哥“也注册了,而这个名称的由来是,全红婵在取得冠军后,在接受记者提问时,一度把“性格”听成“杏哥”,就因为这样,导致这个名称,在短短一周内的时间,就已经有50次被申请注册商标。
因此全红婵商标被多方抢注,这个话题冲上了热搜,而对此有网友表示,资本家们放过14岁的孩子吧,甚至还有人痛斥这些企业家,称本来商标注册是为了保护品牌,从而对其质量和名誉,产生一个正方向的作用,但没想到却被一些不良企业另作他途,然而这样的劝诫他们已经听了不下数十遍,早已有对付的方法。
有媒体专门去采访,注册“全红婵”商标的公司,称为什么要恶意去抢注,却没想到他们会如此的“花言巧语”,该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原本是希望注册红蝉,但想到参加奥运的湛江老乡全红婵,便改用了全红婵,除此之外他还认为,自己早在7月底就已经提交申请,只不过是到全红婵夺金当日,才开始正式受理,甚至称这都是碰巧赶在一起,并且他还强调自己无意抢商标,要是想蹭热点的话,当时申请时就应该将全部的商标分类都注册完。
同时也有相关公司发表了声明,承诺一旦商标注册成功,将会无偿转让给全红婵或其指定的机构,绝不会进行商业化利用,然而这样的解释不能让网友信服,更不能平息全红婵本人的愤怒,在面对网友的提问,是否同意商标注册吗,全红婵只回了一个“不”字,甚至还附上了一个愤怒的表情,然而本人再怎么反对,都不能阻止不良企业抢注商标,甚至可以说这样的现象比比皆是。
在杨倩获得女子10米气枪金牌,不到一周就有人申请了“杨倩商标,当陈梦4比2战胜孙颖莎获得金牌,第二天就有企业申请了陈梦商标,而孙颖莎也不能幸免,例如孙颖莎牌奶茶横空出世,而对于这样侵害奥运健儿的权益,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表示,如未获得运动员本人授权,不得以奥运健儿姓名恶意抢注商标,或其他侵犯运动员姓名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
有上述行为的,应及时撤回和停止实施商标注册申请,同时人民日报也发布犀利评论,表示荣誉不是消费的对象,热度也不是投机的理由,运动员的人名,不能作为企业待价而沽的生意,那么他们为什么要将奥运健儿的名字当成商标来注册呢?
其实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王佳,早就已经道出了原因,因为公众人物的姓名,具有很强的知名度,可以帮助商家省去大量的宣传费用,因此不少商家想要借助名人的热度,用来开拓市场和降低宣传成本,除此之外,也有一些外国的奥运健儿的姓名,也被注册成商标。
例如日本运动员堀米雄斗和伊藤美诚,并且此事在经过日媒报道后,引起了日本网友的不满,称恶意使用别人的姓名是要受到处罚的,可以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其实对于奥运冠军,除了要表达祝贺和敬意,还要尊重他们的合法权益,而这些不良商家的抢注商标的做法,不但不会对公司有帮助,反而会受到外界的唾弃,因为奥运选手十年如一日的艰苦训练,为了就是为国争光,然而却成了一些人,谋私利的对象,不得不说这样的做法实在可恨,那么对此各位网友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