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器材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南安分公司健身器材比选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现公示如下:

中选人:南安市溪美健友体育用品商行

中选金额(人民币):元

说明:

1、采购结果公示期限:年3月22日-年3月24日。

2、若对中选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选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南安分公司提出质疑。

3、南安分公司纪检监督-。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南安分公司

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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