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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南安分公司健身器材比选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现公示如下:
中选人:南安市溪美健友体育用品商行
中选金额(人民币):元
说明:
1、采购结果公示期限:年3月22日-年3月24日。
2、若对中选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选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南安分公司提出质疑。
3、南安分公司纪检监督-。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南安分公司
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