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健身器材 >> 健身器材前景 >> 乌市5岁男孩玩健身器材身亡又一4岁男童
5岁男童玩健身器材身亡
年6月,肖某带着5岁的儿子豆豆(化名)与两个小孩一起在某学校教职工家属楼下的健身器材区玩耍。
三个小孩围着健身器材的荡椅转来转去,玩的不亦乐乎。玩了一会儿,仨孩子又开始玩,“爬上荡椅再跳下来”的游戏,豆豆看两个小伙伴都跳下来了,他也跟着往下跳。
但,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
此时,荡椅忽然失去平衡剧烈摇晃起来,跳下来的豆豆一时没有站稳摔倒在地,头部卡在荡椅与地面之间,造成颅脑损伤当场死亡。
5岁可爱的儿子的意外离世,让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陷入了悲痛之中,肖某的丈夫江某为此也和她离了婚。
但孩子的父亲江某认为儿子的死亡是因该学校设置的健身器材造成的。
年5月,他将该学校告上法庭,诉求其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43万余元。
父亲起诉学校面对江某的起诉,学校也觉得很委屈。在米东区人民法院庭审中,学校辩称:“豆豆非本校学生,我们对他无监护职责。他从剧烈摇晃的荡椅上跳下,其母亲在场就应该制止,这是父母监护不到位造成的意外事故。”
此外,学校还称,健身器材属于免费使用的公益性设施,且质量不存在问题,即使出现质量问题或安装瑕疵,也应由生产商及销售商承担责任,学校作为管理者尽到了自己的安全保障、管理提示义务,不存在任何过错。
对此说法,法院审理查明,该批健身器材于年年初才全部安装到位,质保期一年,均为正规产品,证件齐全,荡椅无任何损坏。
而且该学校在健身器材区域设置了警示牌,明示12岁以下的儿童应在成年人监护下进行锻炼。
(图文无关)
法院认为,该学校购置的健身器材是免费提供给教职工使用的公益性设施,并设置了警示牌,尽到了警示义务。
江某未提供该健身器材被毁损影响使用或者学校有过错的证据,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故对江某要求学校赔偿其死亡赔偿金等费用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因此,法院依法驳回了江某的诉讼请求。
分享君想说,小孩子正是爱玩、爱模仿的年纪,当孩子们沉浸在欢乐中,满足好奇心的同时,背后暗藏很多安全隐患。家长们更应该尽到监护职责,以免发生不可挽回的事情。
近日,这样的事又发生了一起!
一个4岁男孩就被这种健身设施伤到了手指,最终导致截肢!
5月9日晚7点,家住广东佛山顺德万科缤纷西园的肖女士,照常带着一儿一女,去到楼下健身设施区域玩。当时,她就坐在旁边的石凳上看着小孩,哪知刚望了眼手机,意外就发生了。肖女士:“就想回个信息,然后响了一声,抬头一看,我儿子在那里哭。我赶紧跑过来看,手指已经夹得很严重了。”从监控上面看到,小孩是坐在中间的位置,并且是反向坐着。他的身体往前趴的时候,手柄随惯性倒下,他的手就被狠狠的砸了。经送院检查后,仔仔左手无名指第一指节骨头已经粉碎,需要截肢。这样的结果,令肖女士十分自责。事情发生后,肖女士也很想知道,健身器材为何会有那么大杀伤力,于是,她拿了一只鸡脚做实验,将只鸡脚放在儿子手当时摆放的位置。结果,鸡爪被夹部位几乎整个断掉。这个小区的成人健身设施,与儿童游乐设施放在同一区域,不少小孩,都在成人健身器械上“大显身手”。而这些器械上边,并没使用说明,区域内也没安全提醒。根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25条规定,公共健身器材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服务技术要求,管理单位应配备保护设施、人员、保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完好,确保公众安全。事发后,物管查看了健身设施生产商资质,确认符合国家标准。对于受伤家庭提出的承担医疗费用、复原手指等诉求,他们正与公司法务沟通中。很多人觉得,秋千、漫步机、扭腰器、跷跷板…这样的健身器材有啥危险了,孩子玩玩也就玩玩呗。但是家长们,看完下面的例子,你还敢把健身器材当玩具,作为哄孩子的手法吗?●年8月4日晚,在武汉东西湖区金银湖翠堤春晓小区40栋后面的健身场,一名5岁女孩在捡拖鞋时,被正在摇荡的荡椅卷入椅子下卡住,当场失去知觉,被救出送医后确认不幸身亡。
●年6月28日上午,江西宜春靖安县城区清华美郡小区一个小男孩玩秋千被卡,头被挤裂身亡。
●年5月,广州11岁的男孩小杰在小区健身器材处玩耍时,被健身漫步机夹断了手指。
●年4月24日,南京一名5岁男孩,把头伸进小区里的“扭腰器”里,结果竟然把头给卡住了!无奈之下只好求助消防用扩张器才把孩子救了……
分享君只想说,这些健身器材很多小区都有,孩子们也经常在上面玩耍。但健身器材不是“哄娃”玩具!!!不是家长把孩子放在那儿,就可以放心在一旁清闲一会儿的“神器”。
下面分享君给大家罗列一些最容易受伤的健身器材!
惨剧屡屡发生
如果家长们能
再仔细一些、再小心一些
或许孩子会少受一些伤害…
所以各位家长们
带孩子出去玩耍时
一定要注意安全隐患!
来源:新疆分享综合新疆法院网、
广东广播电视台、人民日报
各位家长
一定要引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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